其它小说连载
小说《首富千金被拐走后又找回来了》一经上线便受到了广大网友的关是“云雾阑珊月”大大的倾心之小说以主人公李曼沈清雅之间的感情纠葛为主精选内容:我这辈子最后悔的就是在那个阳光灿烂得能晒化柏油路的下跟我爹顾宸锋——就是那个名字常年挂在全球富豪榜前旗下产业遍布全对外宣称我是他唯一亲生女儿的顾宸锋——在某个鸟不拉屎的乡为了一只跑得比F1赛车还快的大公上演了一场毫无形象的人鸡追逐那公翎毛鲜气宇轩看我的眼神充满了“村霸”的鄙我手里攥着那把用来诱敌的黄金小它愣是瞧都不瞧一“骨头挺”我舔了...
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事,就是在那个阳光灿烂得能晒化柏油路的下午,跟我爹顾宸锋——对,
就是那个名字常年挂在全球富豪榜前三,旗下产业遍布全球,
对外宣称我是他唯一亲生女儿的顾宸锋——在某个鸟不拉屎的乡下,
为了一只跑得比F1赛车还快的大公鸡,上演了一场毫无形象的人鸡追逐战。那公鸡,
翎毛鲜艳,气宇轩昂,看我的眼神充满了“村霸”的鄙夷。
我手里攥着那把用来诱敌的黄金小米,它愣是瞧都不瞧一眼。“啧,骨头挺硬。
”我舔了舔嘴唇,脑子里已经自动生成它被烤得金黄流油、外酥里嫩,
再被我那厨艺卓绝的亲爹撒上独家秘制香料,香气勾得十里八村猫狗乱叫的美好景象。
“晚晚,想吃地道柴火烤鸡,就得自己抓最新鲜的!”我爹,顾宸锋,
套着件地摊买来的十块钱老头衫,下身是条洗得发白的沙滩裤,
懒洋洋地瘫在农家小院的藤椅里,脸上盖着顶草帽,指挥得那叫一个气定神闲,
仿佛我们不是来“隐藏身份度假”,而是真在这儿土生土长。我,顾盼晚,
名义上是首富顾宸锋如假包换的亲生独女,
实际上是他亲手打磨出来的、组织内部代号“暗影”的终极武器。任务成功率?百分之百。
擅长领域?让目标在各种啼笑皆非往往与我旺盛的食欲相关的意外中彻底退场。此刻,
令人闻风丧胆的“暗影”,正为了晚上的烤鸡,在尘土飞扬的乡间小路上,
追着一只公鸡跑得披头散发。这公鸡绝对是鸡中的特种兵,闪避技能点满。我几次饿虎扑食,
它总能以一个诡异的扭身或一阵疯狂的扑棱化险为夷,留给我一鼻子灰。“敬酒不吃吃罚酒!
”我眯起眼,指尖微动,一颗小石子已蓄势待发,准备让它知道知道什么叫“物理催眠”。
就在这时,几辆黑得能吞噬光线的加长林肯,如同幽灵般悄无声息地滑到院门口,
堵了个严严实实。车门打开,一群黑西装、黑墨镜的壮汉鱼贯而出,动作整齐划一。
领头的是个穿着熨帖三件套、头发梳得油光水滑的老者,
那气质跟这鸡飞狗跳的农家院形成了惨烈对比。这阵仗……我肌肉瞬间进入备战状态,
眼角余光飞快扫视,计算着放倒所有人的最快方式,以及会不会耽误我爹晚上生火烤鸡。
出乎意料,那老者的目光精准地越过藤椅上“毫无存在感”的我爹,
牢牢锁定了灰头土脸的我。他疾步上前,看着我手里的米糠和满身的尘土,眼眶说红就红,
声音带着一种排练过度的哽咽:“大小姐!十八年了!老奴总算……总算找到您了!
您受苦了!”我:“……???” 戏精附体?我爹在藤椅上动了动,
草帽底下传来一声几不可闻的轻笑。老者,自称京市沈家的管家福伯,
掏出一叠泛黄的照片和一份看着挺唬人的DNA检测报告,
声情并茂地讲述了一个豪门真千金幼年被拐,家族多年苦苦寻觅的催泪故事。
照片上那对衣着光鲜、气质雍容的夫妇,眉眼间确实跟我有几分该死的相似。
“搞……搞错了吧?”我适时地露出几分乡下丫头才有的怯懦和茫然,往藤椅后面缩了缩,
“我、我爸在这儿呢……我们就是普通人家……” 我刻意把“普通”两个字咬得很重。
福伯飞快地瞥了一眼我爹那“淳朴”到极致的装扮和这简陋的院落,
眼神里的怜悯与轻视几乎不加掩饰,语气却更加斩钉截铁:“绝不会错!大小姐,
您就是京市沈家失散多年的长女,沈清欢!您右边锁骨下方有一小块浅色蝴蝶状胎记,
对不对?”我下意识地摸了摸锁骨。啧,连这么隐秘的特征都查到了?沈家这次是下了血本。
我看向我爹,用眼神询问:“老顾,剧本不是这么写的啊?怎么还带强行认亲的?
”我爹把草帽往上推了推,露出那双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眼睛,嘴角咧开一个无声的大笑,
口型清晰地说道:“去、玩、玩。”懂了。老头子这是闲得发慌,找到新玩具了。
沈家……资料库显示,表面光鲜,内里恐怕早就烂透了。行吧,“暗影”的日常工作,
除了打击罪恶,偶尔也包括体验生活虽然是憋屈的生活。至于血缘?在我心里,
顾宸锋就是我亲爹,唯一的爹!于是,在一脸“我是谁我在哪儿我的烤鸡怎么办”的懵逼,
以及努力扮演出的“乡下女孩的不安”中,
我被那群黑衣壮汉半是“恭敬”半是“强硬”地请上了车。临上车前,我扒着车窗,
眼泪汪汪地对我爹喊:“爸!你……你记得按时吃饭!
还有……我的鸡……最肥那只……给我留着!”我爹挥着草帽,笑得一脸“憨厚”,
用口型回:“放、心、等、着。”等着?等什么?等你的空投烤鸡吗?!我要现宰现烤的啊!
---沈家别墅,坐落在京市的富人区,欧式风格,气势恢宏,大理石地面光可鉴人,
就是冷冰冰的,缺少点人味儿。我被福伯引着,踏进那空旷得能听见自己心跳回声的客厅时,
我那对“生物学上的父母”,沈宏远和李曼,以及那位“妹妹”沈清雅,
已经像三尊雕像般等在那里了。沈宏远看我的眼神,
像是在评估一件意外出现的、品相一般且需要大量后期投入的瑕疵品,
带着明显的审视和不耐。李曼上前握住我的手,眼圈红得恰到好处,
声音温柔得能滴出水来:“清欢,我苦命的孩子,你终于回家了……” 只是那眼泪,
在眼眶里转了又转,终究没有落下。沈清雅最是精彩,一身白色蕾丝洋裙,笑得纯洁无瑕,
亲亲热热地凑上来挽住我的胳膊,声音甜腻:“姐姐,欢迎回家!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
有什么不懂的都可以问我哦。” 她身上那股浓烈的香水味,
熏得我差点当场表演一个原地去世。而她眼底那抹毫不掩饰的优越感和打量,更是让我手痒。
假,彻头彻尾的假。他们的热情浮于表面,更像是在完成一项不得不做的任务。我的回归,
似乎并非源于亲情,而是别有目的。客套的寒暄还没进行到三分钟,
李曼就开始了她的“贵族教育”第一课,语气温柔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强势:“清欢啊,
回家了就好。以前在乡下……条件所限,很多习惯可能比较随意。
以后要慢慢适应家里的规矩,沈家的女儿,言行举止都要得体。比如用餐,
我们都是采用西式分餐,聘请的是顶级的法餐主厨……”当时的我,太天真,
尚未领悟到这“得体”二字背后的血腥含义。直到晚餐时分。长长的餐桌,雪白的桌布,
熠熠生辉的银质餐具,食物摆盘精致得像艺术品。然后,
侍者在我面前放下了一盘……中心区域依旧鲜红、肌红蛋白肆意流淌的牛排。“大小姐,
您的牛排,三分熟,是今日空运到的神户和牛,风味最为醇正。”侍者的声音平稳无波。
我看着那块仿佛还在微微搏动的肉,胃里一阵翻腾。我肠胃天生娇弱,在顾家,
我爹把我当国宝养,牛排从来只做全熟,甚至切好给我,且火候掌控得出神入化,
既保证了安全,又锁住了汁水。我抱着最后一丝希望,
小声请求:“那个……能不能麻烦帮我做成全熟的?
我……我吃不太习惯带血水的……”一瞬间,整个餐厅的空气仿佛凝固了。
沈清雅用丝绸手帕轻轻掩住唇,发出一声极轻却极具穿透力的嗤笑,
语气里的嘲讽几乎凝成实质:“姐姐,牛排吃全熟,肉质会变得又老又柴,像嚼树根一样,
是会被圈子里的朋友笑话的。这才是上流社会欣赏原汁原味的方式呢。” 她说着,
姿态优雅地切下一小块带着明显血丝的肉,放入口中,细细品味,表情陶醉。
李曼也立刻温声补充,话语却像软刀子:“清欢,刚开始不习惯是正常的,慢慢来。
沈家的女儿,品味和格调是融入骨子里的。”沈宏远依旧沉默,只是切割牛排的力道,
明显加重了几分。我看着他们,又看了看眼前这盘“生的”,默默拿起了刀叉。行,
品味是吧?格调是吧?以为我不懂西餐、牛排是吧!我看就是沈家的厨师没实力做全熟牛排!
我手起刀落,动作略带“笨拙”地将那块三分熟牛排切成大小不一的块状,然后,
在沈清雅骤然睁大的眼睛注视下,端起手边的黑胡椒汁,毫无章法地泼了上去,
汁水瞬间淹没了所有肉块。接着,我索性把餐刀当炒勺用,
将那一堆肉和酱汁在滚烫的盘底用力地按压、翻炒、搅拌……活生生将一场高雅的法餐,
变成了烟火气十足的农家铁板烧现场。滋啦作响,酱汁沸腾,
焦香不可避免地夹杂着一点糊味迅速弥漫开来。
直到所有肉块都变成了坚实的、深褐色的、彻底告别“血水”的状态,我才停手,
叉起最大也是最焦的一块,吹了吹气,塞进嘴里,用力咀嚼。“嗯,”我满足地呼出一口气,
对着脸色铁青的沈清雅和笑容僵硬的李曼点了点头,“这下好了,熟了,能吃。
就是味道淡了点,有点想念我爹的烧烤料。”沈清雅的表情管理彻底失控,
像是生吞了一只活苍蝇。李曼手中的叉子“哐当”一声轻响,落在了盘子上。
沈宏远终于放下了刀叉,发出一声清晰的脆响,额角青筋隐隐跳动。关于牛排的初战,
以我的“野蛮”烹饪法取得了表面上的胜利。但我心知肚明,这仅仅是漫长折磨的开胃小菜。
---接下来的日子,堪称度秒如年。早餐,永远是冰得牙酸的牛奶、果汁,
配着要么芯子冰凉、要么硬得能当砖头的面包。
我疯狂地思念顾家清晨那碗熬出米油、暖胃又暖心的白粥,想念蓬松暄软的大肉包子,
想念我爹煎得边缘焦脆、蛋黄流心的太阳蛋。午餐和晚餐,
持续与各种半生不熟的肉排、冰冷乏味的沙拉、腻得发慌的奶油浓汤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
我感觉自己这个需要高热量维持机能的最强特工,快要被饿得形销骨立,前胸贴后背。
最令人发指的是饮品。沈家仿佛与一切有滋味、有温度的液体有仇,除了冰凉的白水,
就只有苦涩的黑咖啡!我憎恶咖啡!那玩意儿又苦又涩,喝下去感觉人生的希望都被浇灭了。
生活已经如此艰难,为何还要自我惩罚?我想念我的肥宅快乐水,想念我的芝士奶盖四季春,
想念我爹用各种花果茶给我调配出的香甜特饮!“姐姐,喝点黑咖啡吧,提神醒脑,
对维持身材也很好呢。”沈清雅每次捕捉到我对着那杯黑褐色液体皱眉撇嘴时,
都会“适时”地飘过来,端着她那杯不加糖不加奶的黑咖啡,小口啜饮,
姿态优雅得像时尚杂志的模特。我连敷衍都懒得,直接端起咖啡杯,手腕一歪,
精准地将整杯咖啡贡献给了旁边那盆据说是从荷兰空运来的名贵郁金香。没过几天,
那郁金香就蔫头耷脑,一副命不久矣的样子。呵,沈家这“高级”品味,连娇花都承受不起。
行动上的禁锢更是令人窒息。晚上严禁迈出大门一步,
理由是“大家闺秀夜不归宿成何体统”。白天想要出门?可以。
请提前二十四小时提交书面申请,事无巨细地写明去向、事由、拜访对象、预计返回时间,
经过沈宏远或李曼的亲自审批盖章后方可生效。我感觉自己不是认祖归宗,
而是签了卖身契被关进了顶级豪华监狱。有一晚,我馋虫肆虐,
对夜市烧烤的思念达到了顶点,半夜试图凭借特工的身手溜出去解馋。
结果刚悄无声息地摸到后院墙根,阴影里就立刻闪出两个面无表情的保镖,
语气“恭敬”却不容置疑地“请”我回了房间。沈清雅第二天早餐时,一边涂抹着黄油,
一边“关切”地询问:“姐姐,昨晚休息得还好吗?听说后院的监控好像拍到了什么黑影,
保安紧张了好一阵子呢。”她眼底那抹幸灾乐祸,几乎要流淌出来。规矩,规矩,
全是吃人的规矩!走路要慢移莲步,说话要轻声细语,笑要抿嘴含蓄,